出版研究 / Pub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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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简讯 201904
2021-07-30       谢焱、王珂、朱莹

第一部分 立法及政策动态


【立法动态】《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4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为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起草的《专利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立法动态】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集成电路布局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试行)》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集成电路布局设计审查与执法指南(试行)》。《指南》的制定是对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年审查与执法实践经验的提炼与总结,也是落实机构改革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职能的具体成果,有利于凸显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为知识产权类型的重要地位。

 

【立法动态】《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将于2019.5.1开始施行

4月15日,经过对办法草案的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正式发布《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立法动态】《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通过

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修改的决定。修订后的这两部法律中,《商标法》将与2019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自公布之日起就生效。

 

【政策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系列知识产权行政、立法事项

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并要求必须有明显降费,比如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等。会议还通过了《商标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大幅提高侵权赔偿数额。

 

【政策消息】中办、国办发文,以知识产权措施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通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意见》提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鼓励地方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专业化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

 

【政策消息】《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已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类标准明确了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定义,确立了分类原则和方法,界定了产业涵盖的行业范围,是统计监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的规范性依据,为准确反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作用奠定了基础。

 

【政策消息】长三角地区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近日,在南京举行的“2019年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消息。苏浙沪皖三省一市将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并推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海外资源共享。

 

【政策消息】最高法“法信知识产权版”上线,首个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知识大数据平台

4月26日,“法信知识产权版”在最高人民法院内网上线,平台将全面汇集知识产权审判所需的法律、案例、裁判、观点、图书等专业内容资源,通过搭建知识产权专有的知识图谱体系,以时间、效力坐标梳理案例裁判规则,能够提供更为精准、规范、智能化的类案检索和推送,是一个以知识产权案例指导为重心,以知识产权审判知识为支撑的一体化大数据服务平台。

 

【政策消息】《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规范》发布,将于2019.10.1开始施行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的起草单位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内容主要包含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服务内容、服务提供者、服务人员、服务管理、服务实施、服务评价与改进九个方面。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动态


【执法简讯】天津网信办对视觉中国开出罚单

4月11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视觉中国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并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针对“黑洞”图片的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也在4月12日发布公告称,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

 

【执法简讯】六部门表示要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

近日,市场尽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印发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执法简讯】四部门联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4月26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19”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第三部分 司法案件


· 江苏通领诉公牛涉案专利无效案

近期,通领科技在南京中院针对公牛集团提起两件专利权的侵权诉讼,主张赔偿金额高达近10亿元,刷新了国内企业专利侵权诉讼标的额新高。相应地,公牛集团针对通领科技的上述两件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涉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号为ZL201020681902.3,发明名称为“电源插座安全保护装置”,专利权人为通领科技,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公牛集团。

【简评: 公牛集团在上市前夕遭遇竞争对手专利诉讼,有可能对其上市进程造成不利影响。】

 

· 《暗箱》诉《人民的名义》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宣判

2017年,因认为《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自己的作品,《暗箱》作者刘三田向法院起诉该剧编剧、著名作家周梅森及七家共同出品人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该小说全面下架并赔偿损失1800万元。4月24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简评:本案因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热播,社会影响力较大。本案法院认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而不延及作品的思想。判定著作权侵权的标准是接触加构成表达上的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小说、影视作品大多来源于现实生活,不同的人创作的作品存在一定相近的情节、场景等均属正常。在判定是否构成侵权时,首先要判断权利人主张保护的元素是否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同时要剔除公有领域的表达、表达方式有限的表达。其后,作品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就要看两部作品的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以及场景等方面的表达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小说《暗箱》与被告小说及同名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既不存在文字表达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等具体表达上的非字面相似。原告主张各被告侵犯著作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昆仑墟》诉《灵剑苍穹》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2019年3月27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下发了《昆仑墟》诉《灵剑苍穹》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判决,该判决下发并经过法定上诉期后,于4月13日正式生效。作为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本案涉及三个被告、六款游戏及五百万诉讼标的。本案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主张被告构成侵犯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根据法院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发现,并不构成对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比对相关的同类案件《太极熊猫》诉《花千骨》,该案原告主张的是侵犯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结果为构成侵犯改编权、不构成侵犯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本案的判决书中,法院也暗示“原告菲狐公司若认为构成对其作品其他权利的侵犯,可另行主张”。本案启示企业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应当注意避免“不当”的诉讼请求,以免导致败诉后果。】


· 广东17家山寨“天猫公司”被判侵权赔偿150万,二审维持原判

4月10日上午,浙江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浙江高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广东天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16家企业和周某与被上诉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一案。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判定上诉人构成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一审时并发布了诉中禁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在经营场所、网站上使用带有“天猫”字样的标识,立即停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带有“天猫”字样的企业名称,并于15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也不得包含“天猫”字样。

【点评:本案是我国法院针对侵权案件发出的诉中禁令里,首个要求被告立即变更企业字号的裁定,有力遏制了被告攀附他人商誉故意,亦及时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临时禁令,是司法实务中为保障申请人(或原告)利益,在权利人面对紧迫且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时采取的一种司法救济手段,尽管相关法律在实体条件与程序规制上仍有较多空白,但如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熟悉操作实务,对诉讼禁令的申请条件、证明标准都比较熟悉,法院对禁令的支持率还有更大上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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