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1
肖波、李群、荣埚、黄晴第一部分
国内立法及政策动态
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提出在“双11”来临之际,加强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要求,包括坚持正确导向、维护消费者利益、加大公益广告播出力度、助力脱贫、以及加强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等。
11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交通出行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将北京市地面公交、轨道交通、静态交通、路网运行等设计社会出行服务所需的静态和动态数据列入数据开放目录清单,对社会开放,并规定了数据脱敏要求、开放方式和接受者使用要求等。
11月1日,工信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对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的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条件和工作要求作出了规定。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1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了要求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制、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段、时长、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的单次充值金额限制,以及其他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措施。
11月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各会员机构发布《关于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依法开展业务的通知》,引导会员机构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依法开展业务,遏制以“大数据”为名,通过“爬虫”或其他非法手段违规收集、取得、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的不良风气。【简评:自今年九月份起,国家查处了多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套路贷”、暴力催收相结合的“大数据”公司,其上下游企业也受到波及,使得原本就处于整治风暴中的互金行业更加人人自危。这一通知的发布指向性清晰,明确了互金机构数据合规的大方向。】
11月11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工作,并建立备案信息更新机制。
11月13日,江苏省高院发布《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对通过P2P及其他网络手段实施“套路贷”的概念、特征、手法以及审查打击要求进行了规定。
11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未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不得再继续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并对通过测评的商业银行报送存管数据、报告资金存管重大事项、审慎处理网贷机构新增、变更、退出情况等应符合的要求进行了规定。
11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专利数据开放范围并优化服务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1月2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专利数据服务试验系统中增加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律状态标准化数据、中国专利复审案件审查决定数据和中国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审查决定数据5种数据,该系统可为公众提供下载的数据种类将增至34种。【简评:在国家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指引下,多个中央及地区部门陆续颁布了政务数据开放有关的制度措施。政务数据的开放和利用促进了大数据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提升了公共服务的水平。同时,如何用好数据这把双刃剑,促进数据的合规利用,防止侵犯公民和企业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利,也是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的领域。】
11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规定,发布网络安全威胁信息之前,应向有关部门报告,且未经批准,标题不得含有“预警”字样。
11月21日,工信部科技司公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建设指南作为总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第六部分,主要针对车联网环境下的车辆智能管理工作需求,包括总体要求、构建方法、标准体系和组织实施四个部分内容。
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公布《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该方案提出要在土地管理、地质矿产管理、海洋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部门的数据中心、网络、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已有工作基础上,通过整合集成、升级再造,实现信息化应用质的提升。
11月22日,工信部办公厅公布《“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明确打造5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内网建设改造覆盖10个重点行业,形成至少20大典型工业应用场景的512工程推进目标和措施。
11月27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主动处置和化解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普惠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11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该规定要求,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具有媒体属性或者社会动员功能的音视频信息服务,或者调整增设相关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第二部分
国内行政执法动态
11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信息通信领域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启动会,为按照2019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安排,集中解决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过度索权、频繁骚扰用户等侵害用户权益问题。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面向APP服务提供者和APP分发服务提供者两类主体对象。
11月11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联合约谈滴滴出行、首汽约车、神州优车、曹操出行、美团出行、高德、嘀嗒出行、哈啰出行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11月14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截至今年10月31日,共侦破涉网案件457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832名,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针对互联网企业及联网单位开展安全监督检查17万余家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445万余条,关闭网络账号60万余个,约谈整改相关网站及APP3.7万余家次,行政查处9.1万家次。
11月15日,据报道,在上海互金整治办的牵头下,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办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开展对辖内虚拟货币交易所排摸整治。
11月15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了该省第一批拟注销的12家P2P网贷机构。公告称,2016年以来,河南省网络借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外省在豫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均未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此前,湖南、山东、重庆三个省份均宣布辖区内无一家平台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简评:P2P机构暴雷潮余威尚在,多省专项整治中网贷机构“全军覆没”,而本月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以及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监管通气会上的表态再一次明确,网贷机构应以退出为主,极少部分平稳转型。如何与过去的模式、甚至机构进行切割,如何建立合法合规的全新模式及公司管理体制,是大浪淘沙后幸存网贷机构不得不面临的法律合规问题。】
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第三部分
国内司法案件
● 拉卡拉旗下考拉征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11月20日,据报道,江苏淮安警方依法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缓存公民个人信息1亿多条。其中,首批获央行备案开展企业征信和批准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的8家机构之一、拉卡拉支付旗下的北京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提供身份证返照查询9800多万次,获利3800万元。据悉,警方已将考拉征信及向其购买查询接口的公司黑格科技的高管、主要负责人等20余名涉案人员抓获。有关身份证照片等公民身份信息的泄露,为”套路贷“和暴力催收等不法行为大开方便之门。
● 北京警方破获非法数字货币交易所BISS诈骗案,抓捕犯罪嫌疑人数十人
11月25日,据报道,近日北京警方一举破获非法数字货币交易所BISS的诈骗案,抓捕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据悉,BISS采取类似传销的VIP会员等级制度,除了需缴纳199-499BISS不等的入会费外,还存在拉人返现、多层级手续费返佣的制度。此外BISS宣城自己是“币股交易所”,投资者还能通过BISS一键购买美股,并称正在开拓港股渠道。期间,BISS获取了14600余名付费会员。
简评:区块链近来在国内呈现出两种不同的发展状态,一方面,中央政府的重视掀起了区块链学习热潮,促进了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知识普及;另一方面,不少不法分子仍借助区块链名义大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打击犯罪,根据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等组织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等组织全面摸排,加大打击力度。
第四部分
境内外重要行业新闻
11月1日,据知情人士称,美国政府对抖音国际版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在两年前以1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美国社交媒体app Musical.ly一案启动国家安全审查。随着TikTok在美国青少年人群中受欢迎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周一直有议员呼吁对其是否涉及政治敏感内容以及个人信息存储方面问题进行审查。
11月4日,关于今年8月份宣布的博通-赛门铁克(Broadcom-Symantech)企业安全业务107亿美元天价收购案完成,其企业安全业务仍由原负责该团队的Art Gilliland领导,赛门铁克的消费业务仍然保持独立,品牌更名为NortonLifeLock。
11月5日,据报道,“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在浙江正式启动上线,这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发建设的,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网络监管应用领域的全新探索实践。据悉,平台建设包括网络交易监测系统、移动和社交监测系统、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电商主体信用系统、网络交易监管协同平台六大业务系统,以及统一应用支撑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安全保障系统三大辅助系统。
11月6日,在经历了一年多的下线整改之后,滴滴顺风车宣布于本月20日起恢复运营,重启试运营在哈尔滨、太原、常州三个城市进行。
11月8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营造诚信网购环境 共享品质互联生活”网络购物典型问题及相关建议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建院以来网络购物案件审判概况及网络购物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会上通报,北京互联网法院自成立以来,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占总收案量的12%,位列第二。诉讼主体呈现年轻化、男性占比高、地域分布广、电商平台涉诉量相对集中的特点。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主要存在涉诉商品类型以食品类产品为主、产品质量问题和经营行为违法违规情况较多、诉讼标的额普遍较小等特点。
11月11日,工信部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旨在加强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11月27日,工信部召开携号转网启动仪式,宣布携号转网正式在全国提供服务。在该政策下,用户可以在号码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符合条件可自由选择运营商,且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干涉用户的自主选择。
11月12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 “EDPB”)发布了针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域外适用效力3/2018指南的最终版本。
11月12日,据报道,因谷歌秘密开展了一项“南丁格尔计划”以收集数百万美国人的健康数据,美国谷歌被曝秘密开展了名为“南丁格尔计划(Project Nightingale)“,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公民权利办公室启动了对谷歌的调查。该计划由谷歌与美国最大的非营利性医疗组织Ascension合作进行,有报道指出至少150名谷歌雇员可以看到患者数据,但谷歌坚称这些数据仅用于当事人同意的目的,并且不会与谷歌任何消费数据相关联。
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DC/EP),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
11月14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主要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1日到11日,全国网络零售额超过了87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26.7%。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再创新高。
11月14日,据报道,对谷歌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美国50名总检察长,准备将对调查扩展到包括谷歌的搜索及安卓业务,而此前该调查主要聚焦于其在线广告业务。
11月19日,举行网络犯罪大数据报告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主要内容、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新特征等有关情况。
11月21日,艾媒产业升级研究中心发布《2019中国刷脸支付技术应用社会价值专题研究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刷脸支付用户有望增至1.18亿人,预计2022年突破7.6亿人,且首访商家表示刷脸支付对顾客体验提升非常明显。
11月30日,被爆在40多个城市医院派驻地推“扫楼”、引导患者发起筹款、随意填写募捐金额、不审核甚至隐瞒求助者财产状况的互联网筹款平台“水滴筹”,对扫楼事件做出了回应,称将紧急排查,对个别违规现象进行严惩,暂停线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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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波 执行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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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和复旦大学刑诉法学博士学位,之前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工作13年多,审理过1000多件案件。后又作为合伙人加盟中伦律师事务所,积累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危机处理经验。肖律师业务聚焦于金融、互联网及经济领域犯罪、白领犯罪的刑事辩护、反商业贿赂、企业危机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在刑事犯罪领域发表了大量的专业论文。
李群 律师
邮箱:liqun@dingdalegal.com
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和侦查学双学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硕士。具有4年法律工作经历,分别工作于律师事务所和政府机关。目前主要执业领域是刑事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反商业贿赂、政府调查应对。
荣埚 律师(实习期)
邮箱:rongguo@dingdalegal.com
获得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具有六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曾在网易集团、合景泰富集团从事法务工作,主要专业领域在于互联网、电商物流、房地产行业法律服务及争议解决业务。
黄晴 律师(实习期)
邮箱:serenehuang@dingdalegal.com
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学士学位,且在比利时根特大学有近半年交换学习经历。曾在招商银行担任两年法务,具有比较丰富的合规审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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