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研究 / Pub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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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刑事合规 | 我国信息披露犯罪系列(三)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中的“四大雷区”
2020-09-18       上海定达律师事务所


01

长期合同提前确认收入——爱奇艺


202046日,美国证券做空机构Wolfpack Research(以下称“Wolfpack”)发布了一篇名为《iQIYI: The Netflix of ChinaGood Luckin.[1]的文章,称其2019年虚增收入约80130亿元人民币,虚增幅度达到27%44%;虚增用户数约42%60%Wolfpack认为,虚增收入主要源于爱奇艺在2015年至2017年间由递延收益提前摊销形成的收入、易货再许可收入、“双重会员计划(指与京东、携程等合作的双会员产品)”的双重计算等手段。2020814日,爱奇艺在发布二季报时披露其被美国证监会调查。

抛开本次Wolfpack发布做空报告的初衷和可靠性,我们仅看在瑞幸咖啡自曝造假之后,境外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面临的困难——好未来自曝员工虚增在线教育产品收入、趣头条被发布做空报告——网络数据的统计和新型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已经成为做空机构和证监会的眼中钉。

就爱奇艺的会员服务合同来看,其APP上推出的会员多种多样,时间长则一年短则一个月。以黄金会员的《VIP会员服务协议》[2]为例,该协议第五条第一款关于费用退还的规定中写明“VIP会员服务系网络商品和虚拟商品,采用先收费后服务的方式,会员费用是您所购买的会员服务所对应的网络商品价格,而非预付款或者存款、定金、储蓄卡等性质,VIP会员服务一经开通后不可转让或退款(如因VIP会员服务存在重大瑕疵导致您完全无法使用等爱奇艺违约情形、本协议另有约定、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退款的或经爱奇艺判断后认为可以退款等除外)。 该条款对收入确认的影响在于“先收费后服务”和“不可转让或退款”。我们假设用户A20176月在某视频网站B公司购买一整年会员,B公司收到会员费148元,该款项的合理入账方式是计入负债科目——递延收益,在之后提供服务过程中定期确认收入。但是由于“不可转让或退款”,B公司就有可能将148元全部计为自己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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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种收入确认方法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同样一笔款项进入B公司,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会导致公司利润出现极大差异。方法一在收到款项时就确认了148元的利润额,而方法二要分别在半年和一年后才各确认74元的利润。B公司也因此可以通过这种长期合同所获得的收入进行跨期的安排,从而操纵公司的利润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如果按照方法二确认收入,显然已经违背了收入确认的准则。而在实务中,并非所有的长期合同都能做到权利义务明确,更不用说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因此长期合同在收入确认方面有较大的操作空间。


对于爱奇艺而言,其自身具有较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收入确认方法也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当收到会员费时,服务将在一段时间内交付,则接收最初记录为递延收入,并在提供服务时在会员期内确认收入。”但是对于其他有同类业务的公司,此处的信息披露法律风险较高。

与视频网站会员服务协议相类似的,在建设工程类合同、储值卡消费类合同等一年或者一年以上期限的合同中,也同样会遇到收入确认没有符合会计准则导致因恶性舞弊虚假报告而最后出具的财会报告出现错报,以致出现被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的可能。

02

关联方资金空转虚构财务数据——博元投资


在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3号》[3](2016)04刑初131号刑事判决书[4]中认定,“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2011425日至27日,博元投资向其他公司借款100,000,000元,通过循环转账,累加4次由华信泰转给裕荣华,虚构收到履行股改业绩承诺补偿款384,528,450元。原借款100,000,000元最终于2011427日转回了其他公司账户。

博元投资2011429日公告所称的股改业绩承诺补偿款384,528,450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导致其2011年至2013年年度报告、2012年至2014年半年度报告未真实披露公司部分股改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实行“权责发生制”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因此在实践中公司可以利用“权利义务发生”与“实际资金流转”之间的存在的时间差进行财务舞弊,虚构业务加资金空转便是最好的舞弊组合。公司利用关联方资金空转虚增收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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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一般的操作模式是关联方交易之间,同时确认应收及应付,然后利用营运资本时间差,同一笔资金的应收收回,再将该笔资金将虚增的应付偿还,从而达到资金空转却无商业实质的交易。


03

大数据时代的网络数据造假——中概股


2020年以来,浑水公司(MuddyWaters,以下称“MW”)连续发布几家关于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以下称“中概股”)的做空报告,包括瑞幸咖啡(收到匿名报告后公开做空股票)、跟谁学和eHealth。这些公司的特点在于其营销模式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在一般公众的认识中,互联网数据的修改并不那么容易,对网络交易数据的修改或伪造是难以想象的。但在巨大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就会产生造假的动机。

MW在收到的对瑞信咖啡的匿名报告中写到:“2020年初瑞幸咖啡(Nasdaq:LK)从2019年Q3开始捏造财务及运营数据,已演变成了一场骗局。该公司发布了一系列业绩数据,这些数据显示出一个戏剧性的商业拐点并使其股价在两个多月时间里上涨了160%以上。毫不奇怪,它又在2020年1月再次成功筹集1.1亿美元(包括二次配售)。2019年第3季度,每家商店每天的商品数量至少虚报了69%,2019年第4季度虚报了88%,支持11260小时的商店流量视频。”[5]

MW在针对跟我学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得出结论,其至少有约70%的用户是假的,我们认为其至少有约80%的用户很可能是假的。我们的结论是基于GSX自己的用户和考勤数据文件(即,这不是来自‘搜刮’数据)。我们从200多个付费K-12课程中下载了GSX的数据,覆盖54,065个独特用户。此外,一位前GSX经理证实了我们的分析,并解释了GSX大量僵尸操作的各种细节。根据用户几乎全部造假的情况,我们假设GSX收入中的欺诈部分至少与欺诈用户的比例相等,如果GSX真实业务部分的ASP也被欺诈性地夸大,我们也不会感到惊讶。我们的结论是,GSX是一个大规模亏损的企业。”[6]

MW在针对eHealth的报告中指出:“EHTH的高度激进会计掩盖了我们认为是一个严重无利可图的业务。仅基于可变成本,我们估计EHTH将从2019年注册的每个MA会员中损失约135美元。如果还包括固定成本,我们对每个MA会员的损失估计为402美元。我们将2019年营收下调1.28亿美元或25%。由于主观上误用按模型计价的会计方法,我们将2019年的营业利润下调了2.63亿美元,得出营业亏损为1.81亿美元。与实际情况相比,EHTH在LTV模型中的持续率假设显得非常激进。在ASC 606生效后,会员流失率立即飙升。我们的结论是,EHTH追求的是低质量、亏损的增长,而其LTV是基于低流失、增长前的群体。”[7]

三种不同的“作案手法”反映了当前互联网公司在数据造假方面的“良苦用心”。瑞幸咖啡的“跳跃式”订单、跟我学的“僵尸用户”、eHealth的激进模型,仿佛条条大路都通向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的结局。互联网时代让许多人看到了机会,也带来了巨大的商业风险。这种造假方式往往难于发现,且影响数额巨大,容易对投资者造成非常重大的损失,也给“造假人”带来刑事风险。


04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康美药业


1997522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中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视其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更多方同受一方控制,也将视其为关联方。关联交易即是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在日常的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法律承认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业务往来,但因其存在巨大的风险而严格监管。常见的利用关联方交易从事违法的活动一般是支付严重偏离市场价值的对价进行间接的利益输送。

在一般的认知中,对于利用关联交易从事违法行为才应该进行处罚,然而在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4号[8]中认定,康美药业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证监会此项认定的依据是《证券法》(2005版)第66条第6项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40和第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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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条和准则中我们可以发现,当前证监会对于所有的关联交易行为,都有披露要求,即使是资金的占用,也要披露决策程序、占用资金的期初金额、发生额、期末余额、占用原因、预计偿还方式及清偿时间,并且要求有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


除了康美药业以外,笔者还从证监会网站检索到银河生物、澄星集团、凯德控股等公司也因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而受处罚。
 

刑事合规建议


笔者认为,“信披”无小事。上至法律,下至规章甚至规则,都是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应当时刻关注的重点。其原因在于《刑法》第161条的规范具有不明确性,直接将行政违法问题援引为刑事构成要件之一,一旦违法数额或是违法情节达到刑法标准,原本不经意的违规便会招致牢狱之灾。在当前的严打“财务造假”时期,上市公司更要集中力量整治不良的企业信息披露习惯,聘请专业的信息披露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企业开展信息披露合规审查,防患于未然。




[1] WolfpackResearch:IQIYI: THENETFLIX OF CHINA? GOOD LUCKIN.,https://wolfpackresearch.com/research/iq-netflix-of-china-good-luckin/
[2]https://vip.iqiyi.com/membershipagreement.html,最后查询时间:2020年9月16日下午2:07。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省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车学东、蒋根福等15名责任员),〔201773号,2017629日。
[4]北大法宝:《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04刑初131号》,【法宝引证码】CLI.C.9020225。
[5] https://usstock.jrj.com.cn/2020/04/03071829184092.shtml,最后查询时间2020916日上午1145
[6] MuddyWaters:《MW is Short GSX Techedu Inc. (GSX US)》,https://www.muddywatersresearch.com/research/gsx/mw-is-short-gsx/
[7] MuddyWaters:《MW is Short eHealth Inc. (EHTH US)》,https://www.muddywatersresearch.com/research/ehth/mw-is-short-ehealth/。
[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许冬瑾等22名责任人员),〔202024号,2020513日。






往期回顾

金融刑事合规 | 我国信息披露犯罪系列(二)欺诈发行罪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共性与个性——兼论二罪的客观要件

金融刑事合规 | 我国信息披露犯罪系列(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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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波 | 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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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和复旦大学刑诉法学博士学位,之前曾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工作13年多,审理过1000多件案件。后作为合伙人加盟中伦律师事务所,积累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危机处理经验。肖律师业务聚焦于金融、互联网及经济领域犯罪、白领犯罪的刑事辩护、反商业贿赂、企业危机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在刑事犯罪领域发表了大量的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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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一舟 | 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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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一舟拥有经济学学士学位,目前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师从刑法学博士李睿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刑法。盛一舟曾在信托公司和国内一线律所资本市场团队实习,目前专注于经济类刑事案件辩护、各类民商事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