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4
李曼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通过加盟品牌来开启餐饮创业之路。对于餐饮“小白”来说,选择加盟是快速进入行业的捷径,可以借助品牌方的资源、经验和支持降低创业门槛并提升成功概率。
加盟一般是指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称“特许经营”或者“加盟”)的模式,即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品牌方”),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品牌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而本没有特许经营资质、条件、能力的品牌方,通常被称为“快招公司”。
由于加盟商与品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部分品牌方存在不规范甚至违法操作,导致许多加盟商在创业过程中遭遇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加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一
加盟前:误入竞价排名广告
(一)搜索引擎广告的误导
情景描述:
在加盟之前,加盟商通常会通过搜索引擎查找目标品牌的相关信息。然而,部分品牌方通过竞价排名或付费推广的方式,将自己的网站置于搜索结果的前列。即使消费者搜索的是其它品牌,搜索结果中该写网站的排名依然更靠前,诱导加盟商与其联系。
法律风险:
加盟商可能因误信虚假网站而与非品牌方签约,导致后续合作出现问题。
律师建议:
1. 在选择加盟品牌时,应仔细核对目标网站的域名、联系方式及官方认证信息,必要时可直接通过品牌官网或拨打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
2. 登录商务部官网,进入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中输入品牌方的名称或关键词,查询其备案信息。备案信息通常包括品牌方的基本情况、直营店数量、运营时间等。此外,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查询相关品牌的权利人,确认原本要加盟的品牌之权利人是哪一个主体。通过多种方式交叉验证,可以确认该网站或者是否为运营原本要加盟的品牌的权利人。
(二)招商经理的虚假陈述和承诺
情景描述:
在加盟过程中,招商经理可能会采取一种不正当的营销策略,即先向潜在加盟者夸大原品牌的吸引力和市场前景,使其对加盟产生浓厚兴趣。随后,招商经理可能会告知加盟者“不符合加盟原品牌的条件”,并转而推荐一个与原品牌高度相似的子品牌。这种子品牌可能在商标、商品名称、装修装潢等方面与原品牌极其相似,甚至达到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的程度。另一方面,招商经理可能会通过夸大宣传或虚假承诺(如“品牌效应显著”“市场前景广阔”“加盟名额有限”等)诱导加盟商签约。
法律风险:
1. 加盟商可能因招商经理的虚假陈述或承诺而遭受经济损失,但若缺乏书面证据,维权难度较大。
2. 若所谓的“子品牌”在商标、商品名称、装修装潢等方面都与知名品牌极为相似,甚至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以为该“子品牌”与知名品牌有直接关联,则可能存在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风险。
律师建议:
1. 充分调查品牌及招商经理的资质。在接触前,加盟者应核实招商经理的身份,确认其是否为品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避免与“冒牌”招商经理合作。此外,还要求招商经理提供品牌的商标注册证、品牌授权书、营业执照等文件,确保品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文件。将招商经理提供的宣传资料(如PPT、宣传单页等)保存完整,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与招商经理沟通时,尽量保留记录,尤其是涉及关键信息的沟通内容。
3. 在选择加盟品牌时,应避免“搭便车”的侥幸心理。加盟者应理性评估加盟成本与预期收益,不要因贪图便宜而选择可能存在法律风险的品牌。一旦被权利人发现,可能面临法律诉讼,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
合同签订时:严苛的格式条款
(一)合同标题的误导性
情景描述:
部分品牌方提供的合同标题并非“特许经营合同”或“加盟合同”,而是“合作协议”或“合作合同”。
法律风险:
1.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经营合同中的许可人(即品牌方)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和规范,包括对信息披露、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另外,相比一般的合作,特许经营中品牌方受到监管的约束。可见,通过使用其他名称,品牌方可能试图规避这些法律责任和监管要求。
2. 若合同标题与实际法律关系不符,加盟商在维权时可能面临管辖权争议或法律适用问题。
律师建议:
1. 加盟商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保持警惕,仔细审查合同内容,明确法律定位,例如要求合同标题明确体现特许经营或加盟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2)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3)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4)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5)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6)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7)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8)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9)违约责任;(10)争议的解决方式;(11)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通过手写或者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对未约定事宜进行明确)。
(二)供应链条款的不合理性
情景描述:
在特许经营模式中,品牌方通常要求加盟商使用其指定的供应链。品牌方要求加盟商使用指定的供应链,主要是为了确保产品一致性、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加盟商风险以及统一品牌形象。
法律风险:
1. 对加盟商来说,这种规定可能限制了采购渠道,增加了成本控制的难度,影响了灵活性,并依赖于品牌方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2. 如果加盟商届时不使用约定的供应链,则可能构成违约。
律师建议:
加盟商应事先考察品牌方的供应链体系,如果供应链条款对加盟商过于不利(如价格不合理、责任过重),建议加盟商与品牌方协商修改相关条款,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
(三)违约责任的不对等性
情景描述:
部分合同中规定加盟商需承担过高的违约责任(如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高额赔偿金),而对品牌方的违约行为却未作出明确约束。
法律风险:
1. 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无法预测的困难,也难以选择提前终止合同,或者在提前终止合同时面临巨大的经济负担。
2. 当品牌方违约时,由于合同未明确约束其违约行为,加盟商在维权时可能面临困难,无法通过合同条款有效追究品牌方的责任。
律师建议:
1. 仔细审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确保对双方的违约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约束。特别关注违约赔偿金的合理性,避免承担过高的经济负担。
2. 如果发现违约责任条款对加盟商过于不利,建议与品牌方协商修改合同,争取降低违约赔偿金额或增加品牌方违约责任条款。
3. 合理利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十三条亦有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三
经营过程中:品牌方的承诺不落实
情景描述:
部分品牌方在招商过程中承诺提供流量扶持、运营指导等服务,但在实际运营中却未履行相关义务。
法律风险:
加盟商可能因品牌方未履行承诺而遭受经营损失,但加盟商不懂如何考察品牌方是否违约,也不懂保留相关证据。
律师建议:
加盟商应在合同中明确品牌方的扶持义务,并在运营过程中及时与品牌方沟通,保留相关证据。
四
维权:求助途径选哪条
(一)刑事立案难
情景描述:
部分加盟商可能认为品牌方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试图通过刑事手段维权。
法律风险:
1. 证据不足或不符合刑事认定标准。加盟商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证据不符合刑事犯罪认定标准,而导致公安机关不立案。例如,品牌方在招商过程中可能夸大宣传或隐瞒事实,但加盟商难以证明这些行为是故意欺诈还是一般的商业经营行为。如果无法证明品牌方具有“非法占有加盟商资金”的犯罪意图,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将其认定为诈骗。
2. 刑事与民事纠纷界限复杂。某些行为(如合同违约、虚假宣传)在法律上可能同时涉及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可能认为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而不予立案。
律师建议:
1. 联合其他受害者。如果品牌方的违法行为涉及多个加盟商,可以联合其他受害者共同举报,加强案件影响力。
2. 撰写材料并梳理证据,明确品牌方涉嫌的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并提供对应的证据支持。注意材料应言简意赅、有理有据。
(二)行政手段
情景描述:
加盟商可通过行政手段对品牌方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法律风险:
加盟商可能不清楚具体的投诉途径或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导致投诉无效或无法推进。
律师建议:
1. 可向商务局投诉品牌方违规开展特许经营。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品牌方在开展特许经营时须具备一定资质(如拥有至少2家直营店,运营时间超过1年等)。若品牌方未满足资质要求或者加盟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规情形,加盟商可向当地商务局投诉。
2. 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虚假宣传或供应链问题。若品牌方在招商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如夸大品牌影响力、虚构加盟成功案例等),加盟商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若供应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产品宣传有夸大成分,亦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馈。
(三)民事途径
情景描述:
加盟商可通过民事途径追究品牌方的违约责任,作为有效、门槛较低的救济途径。
法律风险一:管辖权约定
部分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为品牌方所在地,导致加盟商在维权时面临较高的诉讼成本,加盟商可能因诉讼成本过高而放弃维权。
律师建议:
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合同中约定双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或通过律师协商修改管辖条款。亦可通过网络方式提交立案材料,或者委托诉讼管辖法院当地的律师,降低律师办案成本。或者与其它加盟商联合,共同聘请一位专业律师。
法律风险二:仲裁条款的隐性风险
部分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而仲裁程序通常费用较高,法律程序相对没有诉讼为大家所接受。加盟商可能因不熟悉仲裁程序而增加维权成本,甚至错失维权机会。
律师建议:
加盟商可要求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诉讼。
法律风险三:品牌方“跑路”
部分品牌方成立的初衷就是短期获利,而非长期经营品牌。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加盟商缴纳费用后,迅速关闭公司或“跑路”。因此,即使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也难以确定。
律师建议:
如果品牌方出现跑路迹象,例如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如果品牌方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诉讼时因品牌方已经注销难以确定被告,对加盟商而言维权难度更大,可寻求律师的帮助。
五
总结
加盟餐饮品牌虽然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但加盟商在选择加盟时需谨慎审查品牌方的资质、合同条款及运营模式。建议加盟商在加盟前咨询专业人士,对相关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加盟商在运营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加盟商在选择加盟品牌时,应秉持“谨慎审查、充分沟通、保留证据”的原则,以降低法律风险并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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